各州(市)黨委政法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見義勇為基金會(協會、促進會):
2022年以來,全省各地見義勇為層出不窮、凡人善舉蔚然成風,他們用英勇無畏的英雄氣概展現了熱愛祖國、奉獻人民的家國情懷;用奮不顧身、舍己為人的實際行動踐行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進一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見義勇為行為、弘揚社會正氣正義、引領良好社會風尚,決定按有關規定和工作慣例組織開展2022年度云南省見義勇為先進的推薦評選表彰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見義勇為事業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于2021年9月29日組織召開的“全國見義勇為工作會議”和2022年7月22日召開的“第十四屆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范表彰大會”精神,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隆重表彰見義勇為英雄模范,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進一步營造良好社會風尚,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匯聚強大正能量,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云南省見義勇為先進表彰是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設立的表彰項目,要嚴格按照《國家功勛榮譽表彰條例》《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云南省表彰獎勵實施辦法(試行)》《云南省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實施細則》和《云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云南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章程》《云南省見義勇為行為申報確認和見義勇為人員推薦表彰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和程序,面向全省廣大人民群眾開展推薦評選,主動向社會公布評選范圍、條件、名額及結果,自覺接受社會、群眾和輿論監督,增強見義勇為先進評選表彰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堅持鮮明導向、弘揚正氣正義。見義勇為、匡扶正義、扶弱濟貧、懲惡揚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時代精神的具體體現,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要通過推薦評選表彰大張旗鼓宣揚舍己為人的英雄壯舉和舍生取義的浩然正氣,厚植“弘揚見義勇為精神、鞭撻社會冷漠心態”的良好社會氛圍,積極營造“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政法協調、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見義勇為工作格局,切實用評選表彰活動引領社會正能量、弘揚時代主旋律、唱響民族正義歌。
(三)堅持自下而上、逐級規范推薦。各級推薦評選工作機構要認真把握評選條件,充分發揚民主、嚴格規范流程、加大信息公開,評出士氣、鼓舞干勁,確保評選出的先進集(群)體和個人(英雄)叫得響、立得住、推得開,確保評選出的英雄模范事跡過硬、代表性強,可歌可泣、可信可學,使群眾在參與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全面彰顯新時代云南見義勇為英模的先進性、代表性、模范性和示范性。
三、名額、范圍和條件
(一)評選名額。“2022年度云南省見義勇為先進集(群)體”不超過5個,“2022年度云南省見義勇為先進個人(英雄)”不超過15名。
(二)評選范圍。2021年11月以來,在全省范圍內非因法定職責或者特定義務,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同正在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或者在發生自然災害或者安全事故時參與搶險、救災、救人的廣大人民群眾。
(三)評選條件。除履行法定職責、法定義務外,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推薦為2022年度云南省見義勇為先進集(群)體和先進個人(英雄)候選人:
1.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事跡特別突出的;
2.不顧個人安危、積極協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線索,為偵破重特大刑事案件作出突出貢獻的;
3.為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奮不顧身搶險救人,事跡特別突出的;
4.有其他見義勇為行為,事跡特別突出的。
四、組織領導
在省委省政府堅強領導下,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見義勇為基金會聯合成立2022年度云南省見義勇為先進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1),負責本次評選表彰的組織領導和評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省委政法委省見義勇為工作中心,負責推薦、評選、表彰各項具體工作。按照《云南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印發〈云南省見義勇為行為申報確認和見義勇為人員推薦表彰辦法(試行)〉的通知》(云綜治〔2013〕17號)精神,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省委政法委、省委宣傳部、省政府辦公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健委、省住建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等省直單位組成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詳見附件2),對推薦對象進行復審。
各州(市)和縣(市、區)的黨委政法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見義勇為基金會(協會、促進會)聯合成立相應的推薦評選工作機構,負責本地的推薦審核等工作。
五、工作程序
推薦評選表彰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程序,即實行初審和復審兩次審核,分別在原地、州(市)范圍和全省范圍內進行公示。具體工作程序為:
(一)組織推薦(10月31日前)??h(市、區)推薦評選工作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集(群)體和個人(英雄),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集體研究提出推薦意見,并在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和擬表彰對象住所地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等。公示無異議后,擬推薦對象為社會自然人(無工作單位),征求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意見;擬表彰對象為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還須按管理權限征求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意見;擬表彰對象為企業負責人的,征求生態環境、人社、稅務、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意見。
州(市)評選推薦工作機構對推薦程序的規范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以及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事跡等進行審核,撰寫初審推薦工作報告,按程序要求和時間節點將初審材料連同電子版一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州(市)在前期組織上報的基礎上,按本《通知》精神再進行查缺補漏和完善規范相關工作流程,逾期未上報或未按規定程序的視為作廢。
初審材料包括:初審推薦工作報告、《推薦對象審批表》、《推薦對象征求意見表》《推薦對象匯總表》。初審推薦工作報告內容包括本地推薦工作組織情況;擬推薦對象基本情況及簡要事跡、征求意見情況、公示情況,推薦意見等。
(二)進行初審(11月20日前)。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推薦材料進行初審,并將初審結果及時反饋給州(市)推薦評選工作機構。通過初審的推薦對象,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深入考察、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集體研究確定正式推薦對象,在州(市)范圍內對正式推薦對象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對象集(群)體和個人(英雄)名稱及其簡要事跡。公示無異議后,領導小組辦公室按形成正式推薦相關材料提交評委會。
正式推薦材料包括:正式推薦工作報告、《推薦對象審批表》、《推薦對象匯總表》、公示報樣或鏈接等。正式推薦工作報告內容包括推薦工作組織、集體研究情況;推薦對象基本情況及簡要事跡,公示情況,推薦意見等。
(三)開展復審和全省公示(12月20日前)。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組織召開評委會,所有推薦對象進行復審,提出擬表彰對象名單,提請領導小組審議后,通過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的“官網”“官微”以及有關媒體平臺在全省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若有異議的,及時調查核實情況。查實不符合省級表彰獎勵的,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領導小組同意后,退回所在州(市)按規定辦理。
(四)上報審批(12月31日前)。領導小組視公示情況,研究提出擬表彰對象的建議名單,由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見義勇為基金會聯合報請省委省政府領導審批。
(五)作出表彰決定并獎勵(2023年年初)。以省人民政府名義印發表彰決定,并提請在2023年年初召開的省委政法工作會議上予以表彰,頒發獎章、證書和獎金。具體獎金由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理事會根據《云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研究決定,從省見義勇為基金中列支。
(六)總結報備(2023年3月)。省委政法委、省見義勇為基金會在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結束后30日內,將活動開展情況向省評比達標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報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各級推薦評選工作機構要充分認識推薦評選表彰見義勇為先進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加強對推薦評選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謀劃、精心安排,上下聯動、協同推進,切實把組織評選表彰的過程變成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傳承中華傳統美德的過程,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過程,推進精神文明建設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過程。
(二)把好工作進度,嚴肅工作紀律。本次推薦評選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標準高、要求嚴,各級推薦評選工作機構要嚴把評選標準程序及進度要求,按時保質報送有關材料,過時不報視為放棄。嚴格執行評選工作紀律規定,堅決防止暗箱操作,杜絕弄虛作假,確保評選工作風清氣正。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推薦的,一經查實,取消推薦對象評選資格和相應推薦名額,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責。
(三)加強宣傳引導,發揮示范作用。各級推薦評選工作機構要把宣傳工作貫穿推薦評選表彰活動始終。各級推薦評選工作機構要充分借助各類新聞媒體、網站,運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各地見義勇為工作先進經驗,大力宣傳見義勇為英雄模范的感人事跡,努力擴大活動影響,營造全社會“崇尚英雄、學習英雄、關愛英雄”的濃厚氛圍。
七、材料要求及聯系方式
州(市)上報的文字材料須嚴格審核、層層把關、嚴控字數(其中:《審批表》中的主要事跡字數控制在300字以內;先進事跡的單行材料參照統一的《參考模板》撰寫,字數要求為1200-1500字,且須經黨委政法委分管負責同志簽字同意,另附3-5幅相關事跡或生產生活照片電子版)。
報送方式:紙質材料通過公文交換或郵政專遞寄至省見義勇為基金會(地址:昆明市西山區廣福路5號博欣商務樓228室,郵編:650228,交換箱號:B6,聯系人:李樹芳,0871-63992907)。電子版材料發省見義勇為基金會郵箱ynjyyw@163.com,聯系人:省委政法委省見義勇為工作中心周自云,0871-63992845。